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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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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代号
2.1 术 语
2.2 代 号
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
3.3 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
4 供配电系统
4.1 一般规定
4.2 负荷分级
4.3 供配电系统
4.4 负荷计算
4.5 自备电源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导体选择
5.4 低压电器的选择
5.5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6 电击防护
5.7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
5.8 配电系统谐波抑制
6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专用实验室布线要求
6.3 特殊场所布线要求
6.4 电气竖井
7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子计算机
7.3 多媒体设备
7.4 生物、化学实验设备
7.5 电力、电子实验设备
7.6 大型实验设备
8 电气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标准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控制
8.6 应急照明
9 防雷与接地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防雷
9.3 接 地
9.4 等电位联结
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10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2 通信系统
10.3 信息网络系统
10.4 综合布线系统
10.5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0.6 广播系统
10.7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1 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11.3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
11.4 学校门户网站
11.5 智能卡应用系统
11.6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
12 校园公共安全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2.4 应急响应系统
13 电气设备抗震安全
13.1 一般规定
13.2 电气设施选址及布置
13.3 电气设备的抗震措施
14 电气节能
14.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14.2 照明系统的节能
14.3 建筑电气设备的节能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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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综合布线系统

10.4  综合布线系统

10.4.1  教育建筑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并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系统配置和管线设计。

10.4.2  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教育建筑和建筑群内信息网络、通信网络等系统布线的要求,并应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业务对信息传输的要求。

10.4.3  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光缆或超五类及以上电缆,并应根据敷设方式和其所传输信息的重要性、保密性要求选择相应的线缆。

10.4.4  教育建筑工作区和信息插座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教室的信息插座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应至少有一个布置在讲台处,多功能教室和普通实验室应按20m2~50m2划分工作区,且每个工作区应设1~2个信息插座;

        2  办公室应按5m2~10m2划分工作区,且每个工作区应设1~3个信息插座;

        3  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宜按课桌位置布置信息插座;

        4  对于教育建筑内的高温、潮湿、电磁干扰、撞击、振动、多尘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宜选择相应的工业级配线设备;

        5  高等学校学生宿舍宜根据居住学生数量设置信息插座;

        6  在大开间场所可设置集合点(CP);对于固定布线困难的场所,宜在墙体和柱子等建筑物固定位置配置与校园信息网络相联的无线网络接入设备。
▼ 展开条文说明


10.4.5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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