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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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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代号
2.1 术 语
2.2 代 号
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
3.3 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
4 供配电系统
4.1 一般规定
4.2 负荷分级
4.3 供配电系统
4.4 负荷计算
4.5 自备电源
5 低压配电
5.1 一般规定
5.2 低压配电系统
5.3 导体选择
5.4 低压电器的选择
5.5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5.6 电击防护
5.7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
5.8 配电系统谐波抑制
6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专用实验室布线要求
6.3 特殊场所布线要求
6.4 电气竖井
7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
7.1 一般规定
7.2 电子计算机
7.3 多媒体设备
7.4 生物、化学实验设备
7.5 电力、电子实验设备
7.6 大型实验设备
8 电气照明
8.1 一般规定
8.2 照明标准
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8.5 照明控制
8.6 应急照明
9 防雷与接地
9.1 一般规定
9.2 建筑物防雷
9.3 接 地
9.4 等电位联结
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10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2 通信系统
10.3 信息网络系统
10.4 综合布线系统
10.5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0.6 广播系统
10.7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1 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11.3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
11.4 学校门户网站
11.5 智能卡应用系统
11.6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
12 校园公共安全系统
12.1 一般规定
1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2.4 应急响应系统
13 电气设备抗震安全
13.1 一般规定
13.2 电气设施选址及布置
13.3 电气设备的抗震措施
14 电气节能
14.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14.2 照明系统的节能
14.3 建筑电气设备的节能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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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应急照明

8.6  应急照明

8.6.1  教育建筑应根据场所的特点和需要,设置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等应急照明。
▼ 展开条文说明

8.6.2  教育建筑的疏散照明除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疏散场所地面的照度不应低于5lx;

        2  高等学校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楼梯间、室外楼梯的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其他场所水平疏散通道的照度不应低于3lx;

        3  特殊教育学校疏散楼梯宜设置导流标志灯;

        4  应采用蓄电池作疏散照明自备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 展开条文说明

8.6.3  教育建筑的备用照明除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级至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及实验工艺有要求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且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小于该场所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2  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并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8.6.4  生化实验、核物理等特殊实验室需设安全照明时,安全照明照度值不应小于正常照度值,并应根据实验工艺要求确定连续供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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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有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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