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
5.3 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
5.3.1~5.3.5
监督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使用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和本规范第6.7节所提到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提供与社会公众和监督员通话功能,而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提供了与市政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案件受理模块,和其他辅助功能模块,包括地图操作、查询统计和参数设置。
5.3 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
5.3.1~5.3.5
监督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使用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和本规范第6.7节所提到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提供与社会公众和监督员通话功能,而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提供了与市政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案件受理模块,和其他辅助功能模块,包括地图操作、查询统计和参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