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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条文说明]CJJ/T 106-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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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数据更新

4.8 数据更新


4.8. 3 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由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信息变化快,数据更新的周期不宜过长,一般以1年左右为宜。同时,框架数据的更新最好与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或公共地理空间数据的更新同步进行。当然,对于监管范围内变化大的区域,应及时进行必要的数据更新。

4.8.5 部件数据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的核心数据之一,其现势性对于系统的运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应及时更新。这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定期更新,更新周期不宜超过6个月;二是日常更新,就是结合日常的监管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部件、普查中遗漏的部件以及位置或属性发生变化的部件,及时进行相应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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