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地基承载力验算
6.2 地基承载力验算
6.2.1 边坡上的山地建筑结构,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要求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外,尚应进行边坡地基承载力验算。
6.2.2 对位于土质边坡、破碎或极破碎岩质边坡和有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上的基础,边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坡上建筑物基础反算的基础底面极限压力除以地基承载力安全系数的方式估算。对位于无外倾结构面、岩体完整、较完整或较破碎且稳定的岩质边坡上的基础,边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折减估算。
▼ 展开条文说明
6.2.1、6.2.2 边坡上的建筑,因地基一侧存在临空面,边坡地基的地基承载力有可能降低。参考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编制组的研究成果及工程经验,基础工程设计时不仅应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还应进行边坡地基承载力验算。
考虑到基础离坡面较远时地基承载力受边坡影响较小,为简化分析,可不进行此类边坡地基承载力的验算。对位于坡角β小于45°且坡高小于8m的稳定土质边坡或破碎、极破碎岩质边坡上[图14(a)],其垂直于坡顶边缘线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b小于或等于3m,基础底面外缘到坡面的水平距离a,对于条形基础不小于该边长的3.5倍,对于矩形或圆形基础不小于该边长的2.5倍且不小于2.5m时,可仅按平地地基进行承载力验算。对位于无外倾结构面、岩体完整、较完整或较破碎且稳定的岩质边坡上[图14(b)],可仅按边坡地基进行承载力验算。
对土质边坡,本标准给出的验算条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给出的需进行边坡稳定性的验算条件一致。
边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重庆市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5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