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岩土压力
4.3 岩土压力
4.3.1 岩土压力计算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有关规定。
4.3.2 支挡结构应同时考虑岩土压力和水压力的作用。作用于支挡结构的土压力和水压力,对砂性土应按水土分算计算;对黏性土可按水土合算计算,也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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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支挡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静水压力和渗流压力的影响。对于正常设计施工的边坡支挡结构,一般设置了排水和滤水设施,地震作用下动水压力不明显,可不考虑其影响。
4.3.3 边坡支挡结构的岩土压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中坡顶有重要建筑物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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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土(岩)压力的确定是山地建筑进行边坡及支挡结构设计的重要内容,应严格控制支挡结构的变形;岩土压力的取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中坡顶有重要建筑物的情况确定,考虑地震影响的主动土压力可近似按本标准第3.1.10条的条文说明规定采用拟静力法计算。地下室兼做支挡结构时需考虑不同方向地震作用下的岩土压力。地下室外墙兼做支挡结构时岩土压力按本标准第3.1.10条的条文说明规定确定。
4.3.4 对于岩质边坡,当桩基础埋深穿越岩层破裂面且基础周边与岩石间设有软性弹性材料隔离层或进行了空位构造处理时,可不考虑桩基础的竖向荷载对边坡支挡结构的影响,嵌固端以上桩身应按框架柱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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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对于完整程度较好的岩质边坡,当桩基础埋深穿越岩层破裂面且基础周边与岩石间设有软性弹性材料隔离层或进行了空位构造处理时,基础所受竖向荷载不传给支挡结构(或传递比例很小),此时可忽略其对边坡支挡结构的影响。
对于竖向荷载作用于土质边坡或破碎和极破碎岩质边坡的情况时,基础传力机制比较复杂,荷载传递比例不易确定,出于安全考虑,应计入基础所受荷载对边坡支挡结构的影响。
嵌固端以上桩身按框架柱进行设计,抗震等级不应低于相邻上部抗侧力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