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20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0-07-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5.1 燃煤设施

5.1 燃煤设施

5.1.1 锅炉的燃烧设备应与所采用的煤种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方便调节,适应热负荷变化;
2 应燃烧效率高,节约能源;
3 应有利于环境保护。
▼ 展开条文说明

5.1.2 当采用结焦性强的煤种及碎焦时,其燃烧设备不应采用链条炉排。
▼ 展开条文说明

5.1.3 当原煤粒度不能符合锅炉燃烧或磨煤机的要求时,应设置煤块破碎装置,在破碎装置之前应设置煤的磁选和筛选设备。
▼ 展开条文说明

5.1.4 破碎、筛分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原煤的含水量、硬度、黏结性和破碎前后的粒度等要求确定,并应有防噪声和防粉尘的措施。
▼ 展开条文说明

5.1.5 煤粉锅炉的燃烧设备应与煤种、煤质及煤的物理化学性能相匹配;煤粉锅炉配套制粉系统与煤粉输送、储存、给料等系统确定以及设备选型和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的有关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1.6 原煤仓、落煤管的设计应根据煤的水分和颗粒组成等条件确定,并应使煤仓落煤流畅;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原煤仓形式应结合锅炉房布置情况确定;
2 非圆筒仓结构的原煤仓的内壁应光滑耐磨,其相邻两壁交线与水平面夹角不应小于55°,壁面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应小于60°;对褐煤及黏性大或易燃的烟煤,相邻两壁交线与水平面夹角不应小于65°,壁面与水平面的交角不应小于70°;相邻壁交线内侧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宜为200mm;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原煤仓出口段壁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应小于70°;
3 原煤仓应采用大的出口截面;对煤粉炉,在原煤仓出口下部宜设置圆形双曲线或圆锥形金属小煤斗;对易堵的煤,在原煤仓的出口段宜采用不锈钢复合钢板、内衬不锈钢板或其他光滑阻燃型耐磨材料;金属煤斗外壁宜设振动装置或其他防堵装置;
4 在严寒地区,对钢结构的原煤仓以及靠近锅炉房外墙或外露的钢筋混凝土原煤仓,其仓壁应设有防冻保温装置;
5 原煤仓应设置煤位测量装置;
6 落煤管宜垂直布置,并应为圆形;倾斜布置时,其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宜小于60°;当条件受限制时,根据煤的水分、颗粒组成、黏结性等因素,应采取消堵措施,其落煤管的倾斜角亦不应小于55°;可设置监视煤流装置和单台锅炉燃煤计量装置。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 方便、明确、高效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