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供热管网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线的距离
表A-1 地下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线的最小距离(m)
续表 A-1
续表 A-1
注:1 直埋敷设蒸汽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时,蒸汽管道的管路附件距交叉部位的水平净距宜大于3m;续表 A-1
续表 A-1
2 当供热管道的埋设深度大于建(构)筑物基础深度时,最小水平净距应按土壤内摩擦角计算确定;
3 供热管道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电缆处的土壤温度与月平均土壤自然温度比较,全年任何时候对于电压10kV的电缆不高出10℃,对于电压35kV~110kV的电缆不高出5℃时,可减小表中所列距离;
4 在不同深度并列敷设各种管道时,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其深度差;
5 供热管道检查室、方形补偿器壁龛与燃气管道最小水平净距亦应符合表中规定;
6 在条件不允许时,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可以减小表中规定的距离,或采用埋深较大的非开挖法施工。
表A-2 地上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线的最小距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