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热水管网循环泵运行时管网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 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设备、管道、附件及直接连接系统的允许压力;
3 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4 分布循环泵的吸入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供水温度的饱和蒸汽压力加50kPa;
5 循环水泵与中继水泵吸入侧的压力,不应低于吸人口可能达到的最高水温下的饱和蒸汽压力加50kPa。
7.4.2 热水管网循环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中任何一点不应汽化,当设计供水温度大于或等于100℃时应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当设计供水温度小于100℃时,应有不低于5kPa的富裕压力。
2 与热水管网直接连接的系统应充满水。
3 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允许压力。
7.4.3 热水管网最不利点的资用压头,应满足该点用户系统所需作用压头的要求,并应考虑系统安装过滤器、计量装置、调节装置的压力损失。
7.4.4 热水管网的定压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定压点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宜设在热源处。当供热系统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全系统应仅有一个定压点起作用,但可多点补水。分布循环泵式热水管网定压点宜设在压差控制点处。
7.4.5 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下列各项之和:
1 各种运行工况的最高工作压力;
2 地形高差形成的静水压力;
3 事故工况分析和动态水力分析要求的安全裕量。
7.4 压力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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