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气密性试验
13.7 气密性试验
Ⅰ 主控项目
13.7.1 塔体应按设计文件全部安装完毕,焊缝无损检测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无损检测报告。
13.7.2 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0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气密性试验记录。
13.7.3 试验介质宜采用干燥、洁净、不易燃的无毒气体,气体温度应不低于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气密性试验记录。
▼ 展开条文说明
13.7.4 试验用压力表应合格,其精度应不低于1.5级,压力表值范围应在试验压力的1.5倍~2.0倍之间,压力表应不少于2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压力表校检资料。
13.7.5 当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封堵所有管道接口、人孔,封堵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补偿器应临时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7.6 升压应缓慢进行,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10%时,保持10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合格后,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检查无异常、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达到试验压力,保持30min,塔体无泄漏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喷涂发泡剂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
▼ 展开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