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一般规定
13 脱硫反应塔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半干法脱硫反应塔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及质量验收。
13.1.2 塔体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 47003.1的有关规定。
13.1.3 塔体安装前,应有基础施工中间交接资料、基础测量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对基础中心线、标高基准点进行复测、放线,在基础侧面做出清晰标志。
13.1.4 工卡具材质应与塔体母材一致。在拆除工卡具、吊耳时,不得损伤母材。
13.1.5 塔筒壁板安装宜按每3带作为1个验收段进行过程检查验收,并留有验收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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