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充水试验
6.9 充水试验
Ⅰ 主控项目
6.9.1 充水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无渗漏、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检查充水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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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般项目
6.9.2 充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水试验前,所有附件及其他与塔体焊接的构件应全部完工,并经检验合格。
2 充水试验前,所有与试验有关的焊缝,均不得涂刷油漆;与试验有关的接管,均应用盲板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9.3 充水试验应采用洁净淡水。不锈钢制作的吸收塔,试验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试验水温不应低于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测量,检查水质化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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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充水试验过程中,应对基础沉降进行观测。
检查数量:点数为4的倍数且不少于4点。
检验方法:用精密水准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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