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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附条文说明]》CJJ 27-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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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计算方法

附录A 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计算方法

A.0.1 垃圾容器收集范围内的垃圾日排出重量应按下式计算:

Q=A1A2RC (A.0.1)

式中:Q——垃圾日排出重量(t/d);

A1——垃圾日排出重量不均匀系数A1=1.1~1.5;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1.02~1.05;

R——收集范围内规划人口数量(人);

C——预测的人均垃圾日排出重量[t/(人·d)]。

A.0.2 垃圾容器收集范围内的垃圾日排出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Vave=Q/(DaveA3 (A.0.2-1)

Vmax=KVave (A.0.2-2)

式中:Vave——垃圾平均日排出体积(m3/d);

A3——垃圾密度变动系数A3=0.7~0.9;

Dave——垃圾平均密度(t/m3);

K——垃圾高峰时日排出体积的变动系数,K=1.5~1.8;

Vmax——垃圾高峰时日排出最大体积(m3/d)。

A.0.3 收集点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ave——平均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E——单只垃圾容器的容积(m3/只);

B——垃圾容器填充系数,B=0.75~0.9;

A4——垃圾清除周期(d/次);当每日清除2次时,A4=0.5;每日清除1次时,A4=1;每2日清除1次时,A4=2,以此类推;

Nmax——垃圾高峰时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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