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应急水源
11.2 应急水源
11.2.1 应急水源的建设应考虑城市近、远期应急供水需求,为远期城市发展留有余地,并应协调与城市常用供水水源的关系。
11.2.2 应急水源宜本地建设,也可异地应急调水。
11.2.3 应急水源可选用地下水或地表水。可取水量应满足应急供水量的需求。
11.2.4 水源水质不宜低于常用水源水质,或采取应急处理后水厂处理工艺可适应的水质。
11.2 应急水源
11.2.1 应急水源的建设应考虑城市近、远期应急供水需求,为远期城市发展留有余地,并应协调与城市常用供水水源的关系。
11.2.2 应急水源宜本地建设,也可异地应急调水。
11.2.3 应急水源可选用地下水或地表水。可取水量应满足应急供水量的需求。
11.2.4 水源水质不宜低于常用水源水质,或采取应急处理后水厂处理工艺可适应的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