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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CJJ/T 189-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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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防气象灾害

5.5  防气象灾害

5.5.1  仓储用地防风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的有关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5.2  雷暴多发地区仓储设施的避雷防雷安全防护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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