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3-06-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7.9 多桩型复合地基

7.9 多桩型复合地基

7.9.1 多桩型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不同深度存在相对硬层的正常固结土,或浅层存在欠固结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以及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较高的地基。

7.9.2 多桩型复合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 桩型及施工工艺的确定,应考虑土层情况、承载力与变形控制要求、经济性和环境要求等综合因素;

2 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贡献较大或用于控制复合土层变形的长桩,应选择相对较好的持力层;对处理欠固结土的增强体,其桩长应穿越欠固结土层;对消除湿陷性土的增强体,其桩长宜穿过湿陷性土层;对处理液化土的增强体,其桩长宜穿过可液化土层;

3 如浅部存在有较好持力层的正常固结土,可采用长桩与短桩的组合方案;

4 对浅部存在软土或欠固结土,宜先采用预压、压实、夯实、挤密方法或低强度桩复合地基等处理浅层地基,再采用桩身强度相对较高的长桩进行地基处理;

5 对湿陷性黄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规定,采用压实、夯实或土桩、灰土桩等处理湿陷性,再采用桩身强度相对较高的长桩进行地基处理;

6 对可液化地基,可采用碎石桩等方法处理液化土层,再采用有粘结强度桩进行地基处理。

7.9.3 多桩型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应由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可按本规范第7.1.6条规定估算;对施工扰动敏感的土层,应考虑后施工桩对已施工桩的影响,单桩承载力予以折减。

7.9.4 多桩型复合地基的布桩宜采用正方形或三角形间隔布置,刚性桩宜在基础范围内布桩,其他增强体布桩应满足液化土地基和湿陷性黄土地基对不同性质土质处理范围的要求。

7.9.5 多桩型复合地基垫层设置,对刚性长、短桩复合地基宜选择砂石垫层,垫层厚度宜取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贡献大的增强体直径的1/2;对刚性桩与其他材料增强体桩组合的复合地基,垫层厚度宜取刚性桩直径的1/2;对湿陷性的黄土地基,垫层材料应采用灰土,垫层厚度宜为300mm。

7.9.6 多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采用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可采用下列公式估算:

1 对具有粘结强度的两种桩组合形成的多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9.6-1)

式中:m1、m2——分别为桩1、桩2的面积置换率;

λ1、λ2——分别为桩1、桩2的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应由单桩复合地基试验按等变形准则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有地区经验时也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Ra1、Ra2——分别为桩1、桩2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Ap1、Ap2——分别为桩1、桩2的截面面积(m2);

β——桩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无经验时可取0.9~1.0;

fsk——处理后复合地基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

2 对具有粘结强度的桩与散体材料桩组合形成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9.6-2)

式中:β——仅由散体材料桩加固处理形成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发挥系数;

n——仅由散体材料桩加固处理形成复合地基的桩土应力比;

fsk——仅由散体材料桩加固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

7.9.7 多桩型复合地基面积置换率,应根据基础面积与该面积范围内实际的布桩数量进行计算,当基础面积较大或条形基础较长时,可用单元面积置换率替代。

1 当按图7.9.7(a)矩形布桩时,m1=

图7.9.7(a) 多桩型复合地基矩形布桩单元面积计算模型

1-桩1;2-桩2

2 当按图7.9.7(b)三角形布桩且s1=s2时,m1=

图7.9.7(b) 多桩型复合地基三角形布桩单元面积计算模型

1-桩1;2-桩2

7.9.8 多桩型复合地基变形计算可按本规范第7.1.7条和第7.1.8条的规定,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有粘结强度增强体的长短桩复合加固区、仅长桩加固区土层压缩模量提高系数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7.9.8-1)

(7.9.8-2)

式中:fspk1、fspk——分别为仅由长桩处理形成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长短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ξ1、ξ2——分别为长短桩复合地基加固土层压缩模量提高系数和仅由长桩处理形成复合地基加固土层压缩模量提高系数。

2 对由有粘结强度的桩与散体材料桩组合形成的复合地基加固区土层压缩模量提高系数可按式(7.9.8-3)或式(7.9.8-4)计算:

(7.9.8-3)

(7.9.8-4)

式中:fspk2——仅由散体材料桩加固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a——处理后桩间土地基承载力的调整系数,a=fsk/fak;

m——散体材料桩的面积置换率。

7.9.9 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应大于复合地基土层的厚度,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7.9.10 多桩型复合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处理可液化土层的多桩型复合地基,应先施工处理液化的增强体;

2 对消除或部分消除湿陷性黄土地基,应先施工处理湿陷性的增强体;

3 应降低或减小后施工增强体对已施工增强体的质量和承载力的影响。

7.9.11 多桩型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验收时,多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

2 多桩复合地基载荷板静载荷试验,对每个单工程检验数量不得少于3点;

3 增强体施工质量检验,对散体材料增强体的检验数量不应少于其总桩数的2%,对具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其总桩数的10%。

条评论
评论
  • 666666

  • 666666

  • 6666666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