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JGJ/T495-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12-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9 统计与移交

9  统计与移交


9.0.1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应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对保管业务档案、年度出入库、设施设备、利用、移交进馆、鉴定销毁、工作人员、社会化服务等定期统计并建立完备的台账。9.0.2 统计结果应真实、准确、完整,支持可视化显示方式,便于统计分析。

9.0.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档案统计年报要求,填写业务档案内容,汇总分析当年档案工作情况。

9.0.4  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地档案馆接收条件和要求,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