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运行管理
7 自动化控制系统
7.1 运行管理
7.1.1 应检查设备或系统的控制信号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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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填埋气体预处理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冷水机组出入水压力、温度信号,自动启停冷水机组,控制气体出口温度稳定;
2 根据气体出口压力、出口流量、气体成分浓度信号,自动控制风机转速,开机供气压力不应有较大波动,运行中供气压力波动不应超过5%,甲烷浓度不应低于45%,氧气浓度不应高于2%;
3 检查阻火器温度信号是否正常,回火现象发生时应自动关闭主气阀;
4 检查阀门工作压力信号、风机轴承温度信号是否正常,出现异常应报警和停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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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填埋气体发电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预处理系统气体出口压力、温度、甲烷浓度、氧气浓度信号是否正常,出现异常应报警和停机保护;
2 检查尾气温度信号是否正常,监测分析空燃比,调整预处理系统甲烷浓度和抽取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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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火炬控制系统应采集预处理系统气体出口压力、温度、气体成分浓度、湿度信号,气体品质达到设备运行要求后方可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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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析各子系统间相连接的气体压力、温度、甲烷浓度、氧气浓度对总系统的影响,确定停机保护的范围和优先级;
2 根据甲烷泄漏及现场火灾检测结果启动总停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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