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关于印发《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入促进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进一步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南》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2日
前言
为加快推进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倡导“消除障碍、融合共享”理念,进一步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结合河北省实际,编制《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1. 术语解释;2. 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3. 城市道路;4. 城市广场、绿地;5. 行政办公建筑;6. 商业建筑;7. 教育建筑;8. 医疗康复建筑;9. 体育、文化建筑;10.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11. 轨道交通;12. 居住区、居住建筑等。《指南》结合河北省地域特色,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融合特质,并采用示例图、平面图和文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清晰、直观展示各类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点和要求。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且成书时间较紧,工作量大,各单位和部门在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发现有何不妥之处,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睿和中心 14 层 邮政编码:050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组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郝卫东、胡玉强、李爽、陈倩、张海英、赵丹凤、常伟、张楠
涉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与标准
涉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与标准
法规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
[4]《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12)
[5] 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2014)
标准与规范
[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2]《无障碍设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3]《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
[4]《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13(1)67-2007
[5]《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DB13/T 2068-2014
[6]《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DB11/T690-2016
[7]《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DB11/T805
[8]《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1. 术语解释
1. 术语解释
1.1无障碍环境 accessible environment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信息交流。无障碍物质环境指建筑室内外场地和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指残障人士可以无障碍的发出、接收信息并进行交流。无障碍环境是指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的环境。
1.2无障碍设计 accessible design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1.3无障碍通用设计 accessible universal design
所有设计出的产品或环境,都应该无需特别调整,便能适用于不同年龄、性别和能力的人。使所有人实现共用,强调全龄化,提高环境设计的通识性,消除无障碍设施的差别性,使无障碍设施是普遍的、全体的、共有的社会产品。
1.4无障碍路线 accessible path
根据不同的城市空间、场地条件、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所确定的无障碍通行闭环流线,以及该流线所串联的重点无障碍设施布局。
1.5残障人士 disabled
指有肢体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或使用常规设施器具有障碍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机能损伤人士,如残疾人、伤病者、负重者和拖拉器具者等。
1.6无障碍工作台 workbench for wheelchair users
为方便行动无障碍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操作台。其上表面距地面有一定的高度,下方有足够空间便于轮椅接近,其前方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
1.7无障碍导识 accessible sign
无障碍导识包括视觉导识、触觉导识、听觉导识、感应导识、交互导识等。
1.8随身电子设备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
残障人士随身携带的电子智能辅助设备,如内置芯片的智能盲杖、语音导示器和安装特定应用程序的手机等具有无障碍引导功能的设备。
1.9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1.10行进盲道?directional?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1.11提示盲道?warning?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1.12无障碍厕所 individual?washroom?for?wheelchair?users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1.13第三卫生间 family?toilets
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卫生间。
1.14安全阻挡措施?edge?protection
控制轮椅小轮和拐杖不会侧向滑出坡道、踏步以及平台边界的设施。
2. 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
2.1 无障碍通行设施
2. 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
2.1无障碍通行设施
2.1.1无障碍通行设施包括
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平坡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门、轮椅通道、无障碍楼梯、台阶、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等。
2.1.2缘石坡道设计要点:
坡面应平整、防滑,宜选用透水砖、水泥砖、彩色沥青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砖、花岗岩板材等,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
缘石坡道距坡道下口路缘石250mm~3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缘石坡道的宽度相对应。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坡度≤1:20,其他形式缘石坡道正面和侧面坡度≤1:12。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坡道宽度≥1.20m;?其他形式缘石坡道坡口宽度均≥1.50m。
缘石坡道顶端处应留有过渡空间,过渡空间的宽度≥900mm。
缘石坡道上下坡处不应设置雨水箅子。设置阻车桩时,阻车桩的净间距≥900mm。
2.1.2缘石坡道
十字路口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示意图
2.1.3盲道设计要点:
型材表面应防滑,可采用预制混凝土盲道砖、花岗石盲道板、大理石盲道板、陶瓷类盲道板、橡胶塑料类盲道等;还应保证视觉障碍者安全行走和辨别方向。
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需要安全警示和提示处应设置提示肓道,其长度应与需安全警示和提示的范围相对应。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转弯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宽度≥300mm,且不应小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行进盲道宽度宜为250mm~500mm;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0mm~500mm处设置;与路缘石上沿平齐时,距路缘石≥500mm;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250mm。
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2.1.3盲道(行进盲道)
2.1.3盲道(提示盲道)
盲道起点与终点设提示盲道
250~300 宽盲道交叉处提示盲道
注: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 300mm 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单扇门内外提示盲道
2.1.4无障碍出入口、平坡出入口设计要点:
出入口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上方应设置雨棚。
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无障碍出入口平台的净深度≥1.50m。
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1.50m。
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1:20,当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宜>1:30。
设置出入口闸机时,至少有一台开启后的通行净宽≥900mm,或者在紧邻闸机处设置供乘轮椅者通行的出入口,通行净宽≥900mm。
平坡出入口图示
2.1.4无障碍出入口
2.1.5轮椅坡道设计要点:
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不宜设防滑条或礓磋,可选用细石混凝土面层、环氧防滑涂料面层、水泥防滑面层、地砖面层、花岗岩面层。
横向坡度≤1:50,纵向坡度≤1:12;每段坡道的提升高度≤750mm。
通行净宽≥1.20m。
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坡道的通行净宽,水平长度≥1.50m,门扇开启和物体不应占用此范围空间。
轮椅坡道的高度>300mm且纵向坡度>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设置扶手的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轮椅坡道图示 1
轮椅坡道图示 2
2.1.6无障碍通道设计要点:
无障碍通道应连续,其地面应平整、防滑、反光小或无反光,并不宜设置厚地毯。
通行净宽≥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1.80m。
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900mm。
井盖、箅子孔洞的宽度或直径≤13mm,条状孔洞应垂直于通行方向。
自动扶梯、楼梯的下部和其他室内外低矮空间可以进入时,应在净高≤2.00m处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无障碍通道
2.1.6无障碍通道
保护区域示意图
2.1.7无障碍门设计要点:
在无障碍通道上不应使用旋转门,在门扇内外应留有直径≥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口有高差时,高度≤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1:10。
手动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900mm,改造或改建的门≥800mm,自动门≥1000mm;除防火门外,门开启所需的力度≤25N(2.55kg)。
门扇外侧和里侧均应设置扶手,扶手应保证单手握拳操作,操作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00m。
全玻璃门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采取醒目的防撞提示措施,防撞提示应横跨玻璃门或隔断,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50m。
安装有闭门器的门,从闭门器最大受控角度到完全关闭前10°的闭门时间>3s。
双向开启的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安装观察窗,通视部分的下沿距地面高度≤850mm。
在单扇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的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设宽度≥400mm的墙面。
2.1.8无障碍楼梯、台阶设计要点: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防滑条、警示条等附着物均不应突出踏面。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梯段的宽度相对应。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280mm,踏步高度≤160mm。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和楼梯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无障碍楼梯平面图
2.1.9无障碍电梯设计要点:
电梯门前应设直径≥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公共建筑的候梯厅深度≥1.80m。
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且距内转角处侧墙距离≥400mm,按钮应设置盲文标志。
呼叫按钮前应设置提示盲道,应设置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最小轿厢1.40m深*1.10m宽,宽轿厢1.50m深*1.60m宽,深轿厢2.10m深*1.10m宽。
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900mm,改造或改建的≥800mm,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3s。
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850mm~900mm扶手??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轿厢正面高900m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或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
无障碍电梯厅平面图示
2.1.9无障碍电梯
2.1.10升降平台设计要点:
深度≥1.20m,宽度≥900mm,应设扶手、安全挡板和呼叫控制按钮。
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传送装置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垂直式升降平台示意图
斜向式升降平台示意图
2.2 无障碍服务设施
2.2 无障碍服务设施
公共卫生间(厕所)、无障碍卫生间(厕所)、第三卫生间、公共浴室、母婴室、无障碍厨房等所含有的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小便器、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淋浴间、无障碍盆浴间、安全抓杆等。
2.2.1公共卫生间(厕所)
无障碍厕位、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小便器,内有直径≥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轮椅需要通行的区域通行净宽≥900mm。
供使用者操控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应易于识别,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
部件:1)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mm~40mm,内侧与墙面的净距离≥40mm。
2)低位挂衣钩、低位毛巾架、低位搁物架距地面高度≤ 1.20m。
无障碍厕位,尺寸不应小于1.80m×1.50m;
2.2.2无障碍卫生间(厕所)、第三卫生间
注:
1)应靠近公共卫生间(厕所),面积不应小于 4.00 m2;
2)内设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洗手盆、多功能台、低位挂衣钩和救助呼叫装置;
3)应设置水平滑动式门或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2.2.3无障碍坐便器
注:坐便器
1)轮椅接近坐便器一侧设可垂直或水平 90°旋转的水平抓杆,距坐便器的上 沿高度应为 250mm ~350mm,长度≥ 700mm;
2)另一侧设 L 形抓杆,其水平部分距坐便器的上沿高度应为 250mm ~ 350mm,水平部分长度≥700mm;其竖向部分应设置在坐便器前端 150mm ~ 250mm,竖向部分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为 1.40m ~ 1.60m。
2.2.4无障碍小便器
注:小便器
下口距地面高度≤ 400mm,两侧设长度为 550mm 的水平安全抓杆,距地面高度为 900mm;在小便器上部设支撑安全抓杆,距地面高度为 1.20m。
2.2.5无障碍洗手盆
无障碍洗手盆
注:洗手盆
1) 台面距地面高度≤ 800mm,水嘴中心距侧墙≥ 550mm,其下部应留出不小于宽 750mm、高650mm、距地面高度250mm 范围内进深不小于 450mm、其他部分进深不小于 250mm 的容膝容脚空间;
2)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镜子反光面的底端距地面的高度≤ 1.00m。
2.2.6无障碍淋浴间、更衣室
无障碍淋浴间图示
注:淋浴间
1)坐台应安装牢固,高度应为 400mm ~ 450mm,深度应为 400mm ~ 500mm,宽度应为 500mm ~ 550mm;
2)设置 L 形安全抓杆,其水平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 700mm ~ 750mm,长度≥ 700mm,其垂直部分应设置在淋浴间坐台前端,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为 1.40m ~ 1.60m;
3)控制淋浴的开关距地面高度≤ 1.00m;应设置一个手持的喷头,其支架高度距地面高度≤ 1.20m,淋浴软管长度不应小于 1.50m。
注:
1)公共浴室应设至少 1 个无障碍淋浴间或盆浴间和 1 个无障碍洗手盆;
2)无障碍淋浴间的短边宽度≥ 1.50m,淋浴间前应设一块不小于 1500mm×800mm 的净空间,和淋浴间入口平行的一边的长度≥ 1.50m;淋浴间入口应采用活动门帘;
3)无障碍更衣室储物柜前应设直径≥ 1.50m 的轮椅回转空间,座椅的高度应为 400mm ~ 450mm。
2.2.7无障碍盆浴间
无障碍盆浴间
注:盆浴间
1)浴盆侧面应设≥ 1500mm×800mm 的净空间,和浴盆平行的一边的长度≥ 1.50m;
2)浴盆距地面高度≤ 450mm;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
3)沿浴盆长边和洗浴坐台旁设置安全抓杆。
2.2.9无障碍厨房
无障碍厨房
注:无障碍厨房
1)厨房设施和电器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
2)操作台面距地面高度应为 700mm ~ 850mm,其下部应留出不小于宽 750mm、高 650mm、距地面高度 250mm 范围内进深不小于 450mm、其他部分进深不小于 250mm 的容膝容脚空间;
3)水槽应与工作台底部的操作空间隔开。
2.3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2.3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2.3.1无障碍标识应纳入室内外环境的标识系统,应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
2.3.2视觉标识
部分无障碍标识与指示标识图示
2.3.3触觉标识、听觉标识、感应标识、交互标识
触觉标识系统的设置位置及形式
2.4无障碍其他类设施
2.4无障碍其他类设施
2.4.1其他类设施包括
扶手、低位服务设施、轮椅席位、无障碍工作台、安全抓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机动轮椅车车位、救助呼叫按钮等。
2.4.2扶手设计要点:
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设置双层扶手时,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扶手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延伸长度≥300mm;扶手末端应向墙面或向下延伸,延伸长度≥100mm。
截面的内侧边缘与墙面的净距离≥40mm。
2.4.3扶手
2.4.4低位服务设施设计要点:
包括问询台、接待处、业务台、收银台、借阅台、行李托运台等。
当设置饮水机、自动取款机、自动售票机、自动贩卖机等时,每个区域的不同类型设施应至少有1台为低位服务设施。
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应为700mm~850mm,台面的下部应留出不小于宽750mm、高650mm、距地面高度250mm范围内进深不小于450mm、其他部分进深不小于250mm的容膝容脚空间。
2.4.5轮椅席位设计要点:
应设置在便于疏散的位置,并不应设置在公共通道范围内。
应通过无障碍通行设施与疏散出口、公共服务、卫生间、讲台等必要的功能空间和设施连接。
净尺寸深度≥1.30m,宽度≥800mm。
在轮椅席位旁或邻近的座席处应设置1:1的陪护席位。
轮椅席位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2.4.6轮椅席位
轮椅席位
2.4.7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机动轮椅车车位设计要点:
一侧应设宽度≥1.20m的轮椅通道。
地面坡度≤1:50。
无障碍小汽(客)车上客和落客区的尺寸≥2.40m×7.00m。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宜2.5m宽*6m长,无障碍机动轮椅车车位宜1.0m宽*2.1m长。
无障碍车位
2.4.8无障碍车位
2.4.9救助呼叫按钮
卫生间内救助呼叫按钮布置图示
注:
1)坐便器侧前方,距离坐便器前缘 200mm~300mm,距离地 400mm~500mm 处;小便器侧边,距离地面 900mm 处;淋浴坐凳侧前方,距离坐凳前缘 200mm~300mm,距离地面 400mm~500mm 处;浴盆坐台侧墙上,距离地面 600mm 高度,距离坐凳前缘 200mm~300mm 处;无障碍住房、客房和宿舍的居室内在高度为 400mm~500mm 处设置救助呼叫按钮。
2)坐便器前缘 500mm~700mm,洗手盆侧边,小便器侧边,在淋浴坐凳前缘 500mm~700mm,更衣凳侧边,距离地面100mm~300mm 设置低位救助呼叫按钮。
3. 城市道路
3. 城市道路
3.1城市道路
(城市各级道路、城镇主要道路、步行街、旅游景点、城市景观带的周边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
3.2人行系统中的无障碍设计
主要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
3.3人行道、人行横道
3.4人行天桥及地道
3.5公交车站
3.6无障碍标识系统
4. 城市广场、绿地
4. 城市广场、绿地
4.1城市广场可分为公共活动广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城市广场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与毗连道路、周边公共空间及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有效衔接,宜考虑全民使用需求。
4.2城市绿地中的城市各类公园
城市中的各类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色等)、附属绿地中的开放式绿地、对公众开放的其他绿地等,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4.3城市广场台阶、文体设施、无障碍标识
4.4城市广场、绿地无障碍服务设
5. 行政办公建筑
5. 行政办公建筑
机关办公场所、司法办公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社区办公、以及各级政务办公建筑中的公共服务场所,包括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签证办事点等,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6. 商业建筑
6. 商业建筑
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局、电信局等邮电建筑,娱乐建筑等。
7. 教育建筑
7. 教育建筑
教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中小学建筑,高等院校建筑、职业教育建筑、特殊教育建筑等。
教室无障碍席位
8. 医疗、康复建筑
8. 医疗、康复建筑
医疗康复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和其他所有与医疗、康复有关的建筑物。
9. 体育、文化建筑
9. 体育、文化建筑
9.1 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体育比赛 ( 训练 )、体育教学、体育休闲的体育场馆和场地设施等。
9.2 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
9.3 历史文物保护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开放参观的历史名园、开放参观的古建博物馆、使用中的庙宇、开放参观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纪念性建筑、开放的复建古建筑等。
10.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10.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
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福利院、敬 ( 安、养 ) 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住宅、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体训中心及其他残疾人集中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建筑等。
11. 轨道交通
11. 轨道交通
11.1 交通枢纽设施进行无障碍设计范围包括汽车客运站、公共停车场(库)、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等。
11.2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无障碍设计范围包括乘客进出站期间使用、通过的各个部位,含集散广场、出入口地面厅、出入口通道(过街天桥)、站厅售检票、问询区及进出站区域、站台候车区域、垂直电梯、换乘通道、厕所等部位。
12. 居住区、居住建筑
12. 居住区、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居住区道路(居住区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的人行道)、居住绿地、出入口、活动场地、供居民使用的公共厕所、停车场和车库以及住宅、公寓、宿舍建筑 ( 职工宿舍、学生宿舍 )、无障碍住房(宿舍)等。
注:
窗户可开启扇的执手或启闭开关距地高度应为0.85m~1.00m,手动开关窗户操作所需的力度不应大于 25N(2.5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