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安装工程验收
11.3 安装工程验收
11.3.1 安装工程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要求。安装工程符合工程承包或设备购置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应验收合格;工程承包或设备购置合同无具体约定时,安装工程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应验收合格;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安装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应验收合格。
11.3.2 安装工程三次验收,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应视为安装工程不合格。
11.3.3 安装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安装工程验收报告;
2 与设备工程安装相关的竣工图或签字认可与施工情况一致的施工图,施工图上若有修改应有责任人签字;
3 设计文件及设计修改文件;
4 安装日志;
5 隐蔽工程记录;
6 主要设备、装置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保养说明书;
7 易损件、定期更换件明细表;
8 单机试运转、机电联调数据记录;
9 重大问题及其处理纪要、备忘录;
10 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