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储罐
3 聚合设备
3.1 储 罐
3.1.1 储罐安装的基准线应按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及标高线划出。对有相关联位置的储罐,应划定共同的安装基准线。
3.1.2 储罐的定位基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文件未规定储罐安装标高基准时,应以储罐支座下平面作为安装的标高基准;
2 无搅拌装置的立式储罐,应以设备外壁0°、90°或180°、270°纵向母线,作为设备垂直度测量基准。有搅拌装置的立式设备,应以搅拌口法兰的上平面,作为设备水平度的测量基准;
3 卧式储罐两侧沿水平方向标识的纵向母线,可作为水平度的测试基准。
3.1.3 立式储罐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立式储罐的安装允许偏差
3.1.4 卧式储罐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4 卧式储罐的安装允许偏差
注:L指卧式储罐的总长度,D0指卧式储罐的公称直径。
3.1.5 卧式储罐滑动端地脚螺栓应处于支座长圆孔的中间,支座滑动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抹润滑剂。设备配管结束后,应松开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的螺母,并应使螺母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mm~3mm间隙后,紧固锁紧螺母。可采用目视或用塞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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