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纺丝原液管线
4 纺丝设备
4.1 纺丝原液管线
4.1.1 纺丝原液管线宜在机加工车间内进行预制,除油、吹扫及无损检验合格后应将管口封闭,正式组装前不得开封。应在与其相连接的其余原液管线除油、吹扫及无损检验完毕后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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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纺丝原液管线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根纺丝原液管线支架标高误差不应超过±1mm,支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凸起。支架的位置不应妨碍原液管线出口支管的施工及生产操作。
4.1.3 压力试验应在纺丝原液管线与其他原液管线安装完成后一起进行。
4.1.4 原液管线的施工安装同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FZ 211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