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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7945-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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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规范性附录)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

E.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用于系统的小型、中型、大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的要求及试验步骤。其中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称小密电池)通常指容量在24 Ah以下的铅酸蓄电池,中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称中密电池)通常指容量为24 Ah及24 Ah以上的铅酸蓄电池,大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称大密电池)通常指电压固定为2 V的铅酸蓄电池。

E.2 试验样品及试验程序

E.2.1 试验样品

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每种规格电池六支作为试验样品,并由检测人员随机编号(1#~6#)。

E.2.2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见表E.1。

E.3 试验

E.3.1 电池外观及结构试验

E.3.1.1 目的

检查电池外观、内部结构是否满足要求。

E.3.1.2 试验步骤

E.3.1.2.1 用游标卡尺检测电池外形尺寸、端子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制造商提供的标称尺寸。

E.3.1.2.2 用电压表测量电池两极极性是否与极性标志一致。

E.3.1.2.3 检查电池的外观。

E.3.1.3 试验结果

E.3.1.3.1 电池外形尺寸、端子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标称尺寸。

E.3.1.3.2 电池两极极性应与极性标志一致且正负极端子便于用螺栓连接。

E.3.1.3.3 电池外观应规整,不应有裂纹、变形及爬碱、漏液等现象。

E.3.2 电压一致性试验

E.3.2.1 目的

检查电池组完全充电后电池电压的一致性。

E.3.2.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1#~6#的电池串联成电池组,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然后开路并保持24 h。测量每节电池的开路电压。

E.3.2.3 试验结果

电池开路电压的最大与最小电压差值不应大于表E.2的规定。

E.3.3 电池容量试验

E.3.3.1 目的

检查电池在常温条件下和低温条件下的容量与标称容量是否一致。

E.3.3.2 试验步骤

E.3.3.2.1 小密电池

将编号为1#~3#的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h,将电池在25℃±3℃的环境下静置12 h,以0.05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75 V/单体,测量放电时间,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为电池实际容量。循环上述试验三次。将3#在-10℃±3℃的环境下静置24 h,以0.05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75 V/单体,测量放电时间,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为电池实际容量。

E.3.3.2.2 中密、大密电池

将编号为1#~3#的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将电池在25℃±3℃的环境下静置12 h,以0.1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80 V/单体,测量放电时间,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为电池实际容量。循环上述试验三次。将3#在-10℃±3℃的环境下静置24 h,以0.1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80V/单体,测量放电时间,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为电池实际容量。

E.3.3.3 试验结果

正常环境下电池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5%,低温条件下电池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70%。

E.3.4 冲击放电试验

E.3.4.1 目的

检测电池耐冲击放电的性能。

E.3.4.2 试验步骤

将3#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h,将电池在25℃±3℃的环境下静置12h,对大密电池组(12 V,2 V×6只)以0.1 G20A恒流放电1 h,然后在放电电流上叠加0.8C20A冲击放电0.5 s;对中密、小密电池以0.2C20A恒流放电1 h,然后在放电电流上叠加2.2C20A冲击放电0.5 s。

E.3.4.3 试验结果

大密电池组冲击放电时端电压不应低于11.65 V,中密、小密电池冲击放电时端电压不应低于1.94 V/单体。

E.3.5 循环充放电性能试验

E.3.5.1 目的

检测电池在循环充放电条件下的容量保存性能。

E.3.5.2 试验步骤

取4#~6#电池串联为电池组,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在大气环境下静置12 h,以0.5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1.8 V,测量放电时间,计算电池容量并用C1表示。以0.1 C20A恒流充电48 h,在大气环境下静置12 h,以0.5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1.8V测量放电时间,计算电池容量并用C2表示,依次类推循环10次。

E.3.5.3 试验结果

其中C1~C10中的最小值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0%。

E.3.6 过放电性能试验

E.3.6.1 目的

检查电池在过放电条件下容量的变化范围。

E.3.6.2 试验步骤

将5#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以0.5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8 V,测量放电时间,计算电池容量并用Ca表示。继续以0.02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 V。将电池正负级用1 Ω、200 W的电阻连接并保持24 h,然后以开路状态保持7 d。再以0.1 C20A恒流充电48 h,以0.5 C20A恒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为1.8 V,测量放电时间,计算电池容量并用C,表示。

E.3.6.3 试验结果

容量保存性能Cr与Ca的比值不应小于0.9。

E.3.7 最大放电电流试验

E.3.7.1 目的

检验电池承受大电流放电的性能。

E.3.7.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3#、6#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h。将3#电池在25℃±3℃的环境下静置12 h,将6#电池在-10℃±3℃的环境下静置12 h。分别以5 C20A的恒流持续放电30 s。检查电池及极柱外观,测量电池电压。

E.3.7.3 试验结果

E.3.7.3.1 电池外观应无显著变形,极柱无熔断痕迹。

E.3.7.3.2 常温条件下的电池放电后电压不应小于1.83 V,低温条件下的电池放电后电压不应小于1.67 V。

E.3.8 密闭反应效率试验

E.3.8.1 目的

检验电池的密闭反应效率。

E.3.8.2 试验步骤

E.3.8.2.1 将1#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然后以0.01 C20A的恒流充电96 h,安装排放气体收集装置,以0.005 C20A的恒流充电24 h,然后保持电池充电并收集1h的排放气体。

E.3.8.2.2 按式(E.1)计算气体排放量:

E.3.8.2.3 按照式(E.2)计算密封效率。

E.3.8.3 试验结果

密闭反应效率η值不应小于95%。

E.3.9 防爆性能试验

E.3.9.1 目的

检验电池的防爆性能。

E.3.9.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2#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在1:2 0.05 C20A的恒流充电1 h,保持充电状态。在电池排气孔上方2 mm处放置一个1 A的保险丝,用24 V直流电源熔断保险丝,重复二次。期间观察电池外观是否有破裂,端子是否有酸化痕迹。

E.3.9.3 试验结果

电池不应产生破裂现象,端子无酸化痕迹。

E.3.10 防沫性能试验

E.3.10.1 目的

检验电池的防沫性能。

E.3.10.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3#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 h。在以0.05 C20A的恒流充电4 h,保持充电状态。在电池排气孔上方放置一个浸湿的pH试纸,观察试纸变化情况。

E.3.10.3 试验结果

试纸不应产生酸化反应。

E.3.11 耐冲击性能试验

E.3.11.1 目的

检验电池的耐冲击性能。

E.3.11.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4#电池依据制造商规定的充电条件对电池充电48h,测量电池开路电压和内阻。使电池在20cm的高度自由下落三次,观察电池外观变化并测量电池开路电压和内阻。

E.3.11.3 试验结果

电池不应产生漏液现象,电池极柱不应有断裂现象;试样开路电压和内阻的变化值不应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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