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01-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附录A 环境区域划分

附录A 环境区域划分

A.0.1 环境区域应根据环境亮度和活动内容按下列规定划分:

1 E0区为天然暗环境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所在地区等;

2 E1区为暗环境区,无人居住的乡村地区等;

3 E2区为低亮度环境区,低密度乡村居住区等;

4 E3区为中等亮度环境区,城乡居住区等;

5 E4区为高亮度环境区,城镇中心和商业区等。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