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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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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 语
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3.1 用气量
3.2 燃气质量
4 制 气
4.1 一般规定
4.2 煤的干馏制气
4.3 煤的气化制气
4.4 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5 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6 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7 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
4.8 调峰
5 净 化
5.1 一般规定
5.2 煤气的冷凝冷却
5.3 煤气排送
5.4 焦油雾的脱除
5.5 硫酸吸收法氨的脱除
5.6 水洗涤法氨的脱除
5.7 煤气最终冷却
5.8 粗苯的吸收
5.9 萘的最终脱除
5.10 湿法脱硫
5.11 常压氧化铁法脱硫
5.12 一氧化碳的变换
5.13 煤气脱水
5.14 放散和液封
6 燃气输配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燃气管道计算流量和水力计算
6.3 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
6.4 压力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
6.5 门站和储配站
6.6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
6.7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6.8 监控及数据采集
9 液化天然气供应
9.1 一般规定
9.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9.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
9.4 管道及附件、储罐、容器、气化器、气体加热器和检测仪表
9.5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
9.6 土建和生产辅助设施
10 燃气的应用
10.1 一般规定
10.2 室内燃气管道
10.3 燃气计量
10.4 居民生活用气
10.5 商业用气
10.6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
10.7 燃烧烟气的排除
10.8 燃气的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
附录A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附录A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附录A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附录B 煤气净化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
附录C 燃气管道摩擦阻力计算
附录D 燃气输配系统生产区域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附录E 液化石油气站用电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附录F 居民生活用燃具的同时工作系数K
本规范用词说明
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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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湿法脱硫

5.10 湿法脱硫

5.10.1 以煤或重油为原料所产生的人工煤气的脱硫脱氰宜采用氧化再生法。

5.10.2 氧化再生法的脱硫液,应选用硫容量大、副反应小、再生性能好、无毒和原料来源比较方便的脱硫液。

5.10.3 当采用氧化再生法脱硫时,煤气进入脱硫装置前,应脱除油雾。

当采用氨型的氧化再生法脱硫时,脱硫装置应设在氨的脱除装置之前。

5.10.4 当采用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时,其吸收部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脱硫液的硫容量,应根据煤气中硫化氢的含量,并按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或试验资料确定;

注:当无资料时,可取0.2~0.25kg(硫)/m3(溶液)。

2 脱硫塔宜采用木格填料塔或塑料填料塔;

3 煤气在木格填料塔内空塔流速,宜取0.5m/s;

4 脱硫液在反应槽内停留时间,宜取8~10min;

5 脱硫塔台数的设置原则,应在操作塔检修时,出厂煤气中硫化氢含量仍能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的规定。

5.10.5 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再生设备,宜采用高塔式或喷射再生槽式。

1 当采用高塔式再生设备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再生塔吹风强度宜取100~130m3/(m2·h)。空气耗量可按9~13m3/kg(硫)计算;

2)脱硫液在再生塔内停留时间,宜取25~30min;

3)再生塔液位调节器的升降控制器,宜设在硫泡沫槽处;

4)宜设置专用的空气压缩机。入塔的空气应除油。

2 当采用喷射再生设备时,其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再生槽吹风强度,宜取80~145m3/(m2·h);空气耗量可按3.5~4m3/m3(溶液)计算;

2)脱硫液在再生槽内停留时间,宜取6~10min。

5.10.6 脱硫液加热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高塔式再生时,加热器宜位于富液泵与再生塔之间。

2 当采用喷射再生槽时,加热器宜位于贫液泵与脱硫塔之间。

5.10.7 蒽醌二磺酸钠法常压脱硫中硫磺回收部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硫泡沫槽不应少于2台,并轮流使用。硫泡沫槽内应设有搅拌装置和蒸汽加热装置;

2 硫磺成品种类的选择,应根据煤气种类、硫磺产量并结合当地条件确定;

3 当生产熔融硫时,可采用硫膏在熔硫釜中脱水工艺。熔硫釜宜采用夹套罐式蒸汽加热。

硫渣和废液应分别回收集中处理,并应设废气净化装置。

5.10.8 事故槽的容量,应按系统中存液量大的单台设备容量设计。

5.10.9 煤气脱硫脱氰溶液系统中副产品回收设备的设置,应按煤气种类及脱硫副反应的特点进行设计。


条评论
评论
  • 10.5.3-5被全部划掉,相应新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中又无提及事故通风,是直接取消了商用厨房的燃气做法还是事故通风呢?

  • 开在前室的管井检查门,建规明确是丙级,这里要求乙级,而且前后矛盾,第二章2.5.19中说是丙级,2.7.12中又要乙级

  • 应该依规范编制组意见为准,地方不应随便做解释,这样极易导致混乱

  • 很多不科学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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