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建筑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
D.0.1 建筑遮阳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SCs=ax2+bx+1 (D.0.1-1)
x=A/B (D.0.1-2)
式中:SCs——建筑遮阳系数;
x——建筑遮阳特征值,当x>1时,取x=1;
a、b——拟合系数,宜按表D.0.1选取;
A、B——建筑遮阳的构造定性尺寸,宜按图D.0.1-1~图D.0.1-5确定。
图D.0.1-1 水平遮阳的特征值的示意
图D.0.1-2 垂直遮阳的特征值的示意
图D.0.1-3 挡板遮阳的特征值的示意
图D.0.1-4 横百叶挡板式遮阳的特征值的示意
图D.0.1-5 竖百叶挡板式遮阳的特征值的示意
表D.0.1 建筑遮阳系数计算用的拟合系数a、b
注:拟合系数应按本标准第4.1.4条有关朝向的规定在本表中选取。
D.0.2 各种组合形式的建筑遮阳系数,可由参加组合的各种形式遮阳的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来确定,单一形式的建筑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式(D.0.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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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 当建筑遮阳的遮阳板采用有透光能力的材料制作时,应按下式进行修正:
SCs=1-(1-SCs*)(1-η*) (D.0.3)
式中:SCs*——建筑遮阳的遮阳板采用非透明材料制作时的建筑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式(D.0.1)计算;
η*——遮阳板的透射比,宜按表D.0.3选取。
表D.0.3 遮阳板的透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