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26-2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08-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6.1 建筑给水排水

6.1 建筑给水排水

6.1.1 设有供水可靠的市政或小区供水管网的建筑,应充分利用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 展开条文说明

6.1.2 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多层、高层建筑的各类供水系统应竖向分区,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2 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

    3 分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保证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 展开条文说明

6.1.3 应结合市政条件、建筑物高度、安全供水、用水系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 展开条文说明

6.1.4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保证水泵工作时高效率运行。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泵。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泵节能评价值。
▼ 展开条文说明

6.1.5 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条件许可时,水泵吸水水池(箱)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尽量高位设置。
▼ 展开条文说明

6.1.6 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 能不能改改

  • 5.1.8条是强制条文吧,5.1.10非强制条文

  • 三个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