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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50795-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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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场内交通运输

9.3 场内交通运输

9.3.1 场内道路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施工临时道路宜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应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清洁,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宜有环形干道或错车道。

2 路基承载能力、路面宽度等设计标准除根据道路等级确定外,应满足施工期主要车型和运行强度的要求;少数重、大件的运输,可采取临时措施解决。

3 最小转弯半径、最大坡度和最大横坡等技术指标应根据施工运输特性,在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选用。

4 应满足防洪排水要求。

9.3.2 施工临时道路应满足安全施工、调试要求,宜环形布置并形成路网。

9.3.3 升压站内道路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及环境卫生等要求。宜与升压站内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且呈环形布置,并与进站道路连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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