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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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适应国家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工程的需要,提高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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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安装和光伏建筑附加(BAPV)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并网型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BIPV)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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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实际,因地、因时制宜,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妥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
1.0.4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实际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1.0.5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