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分类信息
4.2 分类信息
4.2.1 风景区概况介绍应包括风景区的名称、级别、性质、面积、地理位置、发展历史及设立年代,所在地域的自然、文化和经济环境,风景名胜资源的价值及特点,主要景区、游线及景点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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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风景区概况介绍能够使游客了解身在何处,了解风景区的设立、空间范围、景观布局等概要情况,更好地融入所处的环境,对高质量完成游览活动起着积极作用。
4.2.2 景区、游线、景点的解说信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景区、游线、景点介绍应包括名称内涵、历史演变过程、资源价值特点,并应清晰表达景点、游线的位置关系;
2 应根据风景区的资源价值特点,确定景区、景点的自然、文化信息解说强度,并应结合对景点、景物的内涵介绍,给予游客启迪与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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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对景点与游线位置关系的解说能够使游客对风景区形成较为清晰的空间概念,更为自主地安排自己的行程。
以自然资源为重要吸引物的风景区主要以动物、植物、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环境吸引游客,其解说内容应以突出自然景观的价值为重点。因此,应重点说明自然资源形成的原因、科学价值以及保护的重要意义等。
主要以历史、文化等人文遗产吸引游客的风景区,其解说内容的重点是风景区所在区域的历史沿革、民俗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建筑与文物遗址等,以帮助游客理解风景区文化遗产的形成、传承、保留和发展等内容。
4.2.3 服务信息应包括风景区内部及周边的旅游咨询,交通、食宿、购物、医疗、邮政、报警等设施的分布和到达的交通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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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服务设施的解说内容不仅仅是对设施本身的说明,也包括依托该设施能为游客提供哪些服务的说明。解说的内容应具体而细致入微,考虑游客的实际需要,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帮助游客便捷地找到和更好地使用服务设施,体现人文关怀。对于特殊人群,如残障人使用的通道、轮椅等特殊设施应予以特别说明。
4.2.4 游览管理信息可包括对游客的游览建议、安全警示和环保要求,并应依据管理信息的提示可分为提醒、劝解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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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保护好风景区不仅是为游客提供游憩空间和场所的前提,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游览建议和环保要求能够指导游客游览风景区时保持适宜的行为,使游客的活动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引导游客对风景区管理形成积极的接纳态度。安全提示主要是对游客行为的规范,告知哪些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如何规避风险,内容包括游客行为守则、安全警示等。
4.2.5 旅游商品信息可包括对当地特色食品的风味及制作方法的介绍,传统手工艺品的工艺特点与艺术价值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