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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18-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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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多年冻土地基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要点

附录H  多年冻土地基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要点

▼ 展开条文说明

H.0.1  多年冻土中试验桩施工后,应待冻土地温恢复后方可进行载荷试验。试验桩宜经过一个冬期后再进行试验。

H.0.2  试桩时间宜选在夏季末冬季初多年冻土地温出现最高值的一段时间内进行。

H.0.3  单桩静载荷试验可根据试验条件和试验要求,选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或快速维持荷载法进行试验。

H.0.4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载级数不应少于6级,第一级荷载应为预估极限荷载的25%。以后各级荷载可为极限荷载的15%,累计试验荷载不得小于设计荷载的2倍;

     2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当桩在最后24h内的下沉量不大于0.5mm时,应视为下沉已稳定,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3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连续10昼夜达不到稳定。应视为桩-地基系统已破坏,可终止加载;

     4  测读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降:加载前读一次,加载后读一次,此后每2h读一次。在高载下,当桩下沉快速时观测次数应增加,缩短间隔时间。

       2)地温:每24h观测一次。

H.0.5  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快速加载时,每级荷载的间隔时间应视桩周冻土类型和冻土条件确定,一般不得小于24h,且每级荷载的间隔时间应相等;

     2  加载的次数不得少于6级,荷载级差可选择预估极限荷载的15%;当桩在某级荷载作用下产生迅速下沉时,或桩头总下沉量超过40mm时,即可终止试验;

     3  快速加载时,沉降观测和地温观测的应与慢速加载时相同。

H.0.6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慢速加载时,破坏荷载的前一级荷载即为桩的极限承载力;

     2  快速加载时,找出每级荷载下桩的稳定下沉速度(即稳定蠕变速率),并绘制桩的流变曲线图(图H.0.6),曲线延长线与横坐标的交点应作为桩的极限承载力;

     3  参加统计的试桩,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桩数量并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极限承载力,对桩数为3根及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应取低值。

H.0.7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一半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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