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冻土名称与分类
3.1.1 作为建筑地基的冻土,根据持续时间可分为季节冻土与多年冻土;根据所含盐类与有机物的不同可分为盐渍化冻土与冻结泥炭化土;根据其变形特性可分为坚硬冻土、塑性冻土与松散冻土;根据冻土的融沉性与土的冻胀性又可分成若干亚类。
▼ 展开条文说明
3.1.1冻土的定义中强调不但处于负温或零温,而且其中含有冰的才为冻土。如土中含水率很少或矿化度很高或为重盐渍土,虽然负温很低,但也不含冰,其物理力学特性与未冻土相近,称为寒土而不是冻土,只有其中含有冰其力学特性才发生突变,这才称为冻土。
根据冰川所徐学祖同志的文章我国的冻土可分为三大类:多年冻土、季节冻土和瞬时冻土。由于瞬时冻土存在时间很短、冻深很浅,对建筑基础工程的影响很小,此处不加讨论,本规范只讨论多年冻土与标准冻深大于0.5m的季节冻土地区的地基。
3.1.2 盐渍化冻土的盐渍度和强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 冻结泥炭化土的泥炭化程度和强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冻结泥炭化土的泥炭化程度ξ应按下式计算:
2 冻结泥炭化土的强度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A表A.0.2-3、表A.0.3-3的规定取值。
3 当有机质含量不超过15%时,冻土的泥炭化程度可用重铬酸钾容量法,当有机质含量超过15%时可用烧失量法测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1.2、3.1.3根据冻土强度指标的显著差异,将多年冻土又分出盐渍化冻土与冻结泥炭化土。由于地下水和土中的水即使含有很少量的易溶盐类(尤其是氯盐类),也会大大地改变一般冻土的力学性质,并随着含量的增加而强度急剧降低,这对基础工程是至关重要的。对未冻地基土来说,当易溶盐的含量不超过0.5%时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仍决定于土本身的颗粒组成等,即所含盐分并不影响土的性质。当土中含盐量大于0.5%时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才受盐分的影响而改变。在冻土地区却不然,由于地基中的盐类被水分所溶解变成不同浓度的溶液,降低了土的起始冻结温度,在同一负温条件下与一般冻土比较,未冻水含量大很多;孔隙水溶液浓度越大未冻水含量越多,未冻水含量越多,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其强度越小。因此,冻土划分盐渍度的指标界限应与未冻土有所区别,盐渍化冻土强度降低的对比见表1。
由表1可知,当盐渍度为0.5%时,单独基础承载力与桩端阻力降低到1/5~1/3,基础侧表面的冻结强度降低到1/4~1/3,这样大的强度变化在工程设计时是绝对不可忽视的。因此,盐渍化冻土的界限定为0.1%~0.25%。如多年冻土以融化状态用作地基,则按未冻土的规定执行(0.5%)。
冻结泥炭化土的泥炭化程度同样剧烈地影响着冻土的工程性质,见表2,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慎重对待。
3.1.4 对于坚硬冻土,其压缩系数α不应大于0.01MPa-1,并可将其近似看成不可压缩土;对于塑性冻土,其压缩系数α应大于0.01MPa-1,在受力计算时应计入压缩变形量。当粗颗粒土的总含水率不大于3%时。应确定为松散冻土。
▼ 展开条文说明
3.1.4一般人都有这样一个看法。认为冻土地基的工程性质很好。各种强度很高,其变形很小,甚至可看成是不可压缩的。但是这种看法只有对低温冻土才符合,而对高温冻土(此处所说的高温系指土温接近零度或土中的水分绝大部分尚未相变的温度)却不然,高温冻土在外荷载作用下具有相当高的压缩性(与低温冻土比较),也就是表现出明显的塑性,又称塑性冻土,在设计时,不但要进行强度计算,还必须考虑按变形进行验算。塑性冻土的压密作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物理力学过程,这种过程受其所有成分——气体、液体(未冻水)、黏塑性体(冰)及固体(矿物颗粒)的变形及未冻水的迁移作用所控制。低温冻土由于其中的含水率大部分成冰。矿物颗粒牢固地被冰所胶结,所以比较坚硬,又称坚硬冻土。不同种类的冻土划分坚硬的、塑性的温度界限也各不相同。粗颗粒土的比表面积小,重力水占绝大部分,它在零度附近基本相变成冰。细颗粒土则相反,颗粒越细,其界限温度越低。盐渍化冻土中的水分已成不同浓度的溶液,其界限温度不但与浓度有关,还与易溶盐的种类有关系。这一温度指标很难提出,因此,将划分的界限直接采用表征变形特性的压缩系数来区分。
粗颗粒土由于持水性差,含水率都比较低,当含水率低到一定程度,其所含之冰不足以胶结矿物颗粒时将成松散状态,为松散冻土;松散冻土的各种物理、力学性质仍与未冻土相同。
3.1.5 季节冻土与多年冻土季节融化层土,根据土平均冻胀率η的大小可分为不冻胀土、弱冻胀土、冻胀土、强冻胀土和特强冻胀土五类,分类时尚应符合表3.1.5的规定。冻土层的平均冻胀率η应按下式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3.1.5土的冻胀性分类的说明:
1关于特强冻胀土一档,因原分类表中当冻胀率η大于6%时为强冻胀。在实际的冻胀性地基土中η不小于20%的并不少见,由不冻胀到强冻胀划分得很细,而强冻胀之后再不细分,则显得太粗,有些在冻胀过程中出现的力学指标如土的冻胀应力、切向冻胀力等,变化范围太大。因此,国内不少单位、规范都已增加了特强冻胀土η大于12%一档,本规范也有相应改动。
2关于细砂的冻胀性原来规定: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部质量的85%为细砂。小于0.075mm的粒径小于10%时为不冻胀土,就是说细砂如有冻胀性,其细粒径土的含量仅在全部质量10%~15%的范围内。
根据兰州冰川冻土研究所室内试验资料,粗颗粒土(除细砂之外)的粉黏粒(小于0.05mm的粒径)含量大于12%时产生冻胀,如果将0.05mm用0.075mm代替其含量,大约在15%时会发生冻胀。
在粗颗粒土中细粒土含量(填充土)超过某一数值时(如40%),其冻胀性可按所填充物的冻胀性考虑。
当高塑性黏土如塑性指数IP不小于22时,土的渗透性下降,影响其冻胀性的大小,所以考虑冻胀性下降一级。当土层中的黏粒(粒径小于0.005mm)含量大于60%,可看成为不透水的土,此时的地基土为不冻胀土。
3近十几年内各单位对季节冻土层地下水补给高度的研究做了很多工作,见表3、表4、表5、表6。
根据上述研究成果,以及专题研究“黏性土地基冻胀性判别的可靠性”,将季节冻土的冻胀性分类表中冻结期间地下水位距冻结面的最小距离hw作了部分调整,其中粉砂列由1.5m改为1.0m;粉土列由2.0m改为1.5m;黏性土列中当w大于wp+9后,而改成大于wp+15为特强冻胀土。
4本次修订对表3.1.5作了适当修改。
1)将“冻结期间地下水位距冻结面的最小距离”一栏修改为“冻前地下水位距设计冻深的最小距离”。
“冻结期间地下水位距冻结面的最小距离”的要求给实际勘察带来很大困难,一方面,什么时期地下水位距离冻结面最近难以预测,另一方面,该指标的勘察确定与冻前含水率的勘察也必然存在季节上的不一致,造成勘察困难。因此,建议将该指标修改为“冻前地下水位距设计冻深的最小距离”,表中对应的取值保持不变。设计冻深应该视为冻结期间的最大冻深,如果冻前地下水位距离设计冻深的距离大于表中取值且在冻结期间地下水位不上升,则满足修订后的“冻前地下水位距设计冻深的最小距离”就一定满足修订前的“冻结期间地下水位距冻结面的最小距离”。
2)对于表中第一种土类“碎(卵)石,砾、粗、中砂(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大于15%),细砂(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大于10%)”,原规范中对地下水位不作考虑。本次修订讨论中,设计单位提出:当此类土下部存在隔水层,且地下水位很高使得该土层呈饱和含水状态时,会出现较强的冻胀。中科院寒旱所的一些路基填土(碎石土、卵石土)在饱和含水条件下的封闭冻胀实验也出现过一定程度冻胀的现象。此种冻胀主要源于水相变为冰的体积膨胀。因此,在该类土中,又针对含水状况、隔水层等划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5冻结深度与冻层厚度两个概念容易混淆,对不冻胀土二者相同,但对冻胀土,尤其强冻胀以上的土,二者相差颇大。冻层厚度的自然地面是随冻胀量的加大而逐渐上抬的,设计基础埋深时所需的冻深值是自冻前原自然地面算起的;它等于冻层厚度减去冻胀量,特此强调提出,引起注意。
6土的含水率与冻胀率之间的关系可按下式计算:
在有地下水补给时,冻胀性提高一级。如果地下水离冻结锋面较近,处在毛细水强烈补给范围之内时,冻胀性提高两级。公式(1)是按黏性土在没有地下水补给(封闭系统)的条件下,理论上简化计算最大可能产生的平均冻胀率,其中ρd为土的干密度,取1.5g/cm3,ρw为水的密度,取1.0g/cm3。
3.1.6 根据土融化下沉系数δ0的大小,多年冻土可分为不融沉、弱融沉、融沉、强融沉和融陷土五类,分类时尚应符合表3.1.6的规定。冻土层的平均融化下沉系数δ0可按下式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3.1.6多年冻土地基的工程分类主要以融沉为指标,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冻土的构造和力学特性。本规范所用工程冻土的融沉性分类是用中国科学院冰川冻土研究所吴紫汪同志的分类,仅在弱融沉档次上将原先的融沉系数1%~5%改为1%~3%而成。当采暖建筑或有热源的工业构筑物的跨度较大时,其建筑地基融化盘的深度将超过3m多,如按5%的弱融沉计算,沉降量将达到200mm或更大,这对在地基变形不均匀能引起承重结构附加应力的部位是危险的,因规定按逐渐融化状态Ⅱ利用多年冻土作地基,在弱融沉性土上是允许的,所以为安全原因将5%改为3%,见表7。实际上按建筑地基的变形要求来说,最佳地基的土类就是不融沉和弱融沉土,别的类别在逐渐融化时的变形远远超过建筑结构的允许值,不应用作地基。如按保持冻结状态或预先融化状态,并在预融之后加以处理仍是可以用作地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