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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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餐厨垃圾是我国城市的一种主要固体废弃物,由于我国居民生活习惯的原因,餐厨垃圾的产生量较大,餐厨垃圾含水率高、易腐烂发臭,不及时有效处理会给环境造成很大危害。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餐馆、饭店的餐厨垃圾出售给小商贩加工食用油和禽畜饲料,有的甚至直接喂猪,严重影响了居民的饮食安全。本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餐厨垃圾的处理,使餐厨垃圾的处理真正达到无害化,避免饮食风险和环境污染。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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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新建、改建、扩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技术要求上应该一致,因此本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0.3 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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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餐厨垃圾处理有多种工艺,本条提出了在处理工艺选择时需要遵循的原则。
1.0.4 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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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及其引用的标准外,还应遵守垃圾堆肥、沼气工程,建筑结构(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等)、道路、污水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电气工程,自动控制、燃气工程、内燃机发电工程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