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二次设备布置及组柜
5.8 二次设备布置及组柜
5.8.1 二次设备室的位置应满足节省电缆、光缆、防尘和防潮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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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二次设备室宜按规划建设规模一次建成,在满足定期巡视和检修的条件下,二次设备室设施应简化,布置应紧凑,应合理预留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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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不宜设置独立的通信机房,当变电站按无人值班运行管理模式建设时,不宜设独立的主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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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二次设备室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监控系统、继电保护设备的抗电磁干扰能力要求。二次设备室抗干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和《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的有关规定,还应考虑防尘、防潮和防噪声,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防火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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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站控层设备宜组柜安装,间隔层设备宜按间隔统筹组柜,过程层设备宜安装布置于所在间隔的智能控制柜内,当采用户内配电装置时,间隔层设备宜布置在智能控制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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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站控层交换机宜集中组柜或与其他站控层设备共同组柜。过程层交换机宜分散安装于所在间隔或对象保护、测控柜内。集中组柜时,每面屏柜宜布置4台~6台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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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二次设备防雷、接地和抗干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和《220kV~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