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CJJ/T 149-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2-03-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4.3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4.3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4.3.1  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行车安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车顶、车头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车后窗设置的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2  车身广告不应遮挡车辆号牌及车辆服务标识、车灯、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等运营信息;

   3  车身广告应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应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

▼ 展开条文说明

4.3.2  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船行安全,宜釆用通透形式。

▼ 展开条文说明

4.3.3  空中移动广告必须符合国家航空、气象等主管部门有关航空飞行物安全、气球施放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3.4  除广告车外,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应采用LED显示屏和播放声音。广告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应播放动态画面和声音。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