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5.1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符合GB/T 18487.1-2015的有关规定,选用满足充电设施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具备安全防护、充电监测、异常报警等功能的产品。
15.2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应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预留的建设条件应包括预留安装位置、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供电容量。
已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小区宜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5.3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其配套配电设施的安装形式和设置位置,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安全的充电环境,便于使用、维护及车辆进出。
15.4 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场所的消防措施应满足GB 50016、GB 50067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