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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106-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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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现场检测

6.3  现场检测

6.3.1  加载方法宜根据工程桩实际受力特性,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或按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慢速维持荷载法。当对试桩桩身横截面弯曲应变进行测量时,宜采用维持荷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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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试验加、卸载方式和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不应大于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n后,可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测读残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2  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以及水平位移的测读方式,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4.3.3条和第4.3.5条的规定。

6.3.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桩身折断;

   2  水平位移超过30mm~40mm;软土中的桩或大直径桩时可取高值;

   3  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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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检测数据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格式进行记录。

6.3.5  测试桩身横截面弯曲应变时,数据的测读宜与水平位移测量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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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水平,解释的清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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