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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106-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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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

JGJ 106-2014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年1 0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4、9.2.3、9.2.5和9.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6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7.钻芯法;8.低应变法;9.高应变法;10.声波透射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2.修改了抗拔桩验收检测实施的有关要求;3.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4.补充、修改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5.增加了低应变法检测时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要求;6.取消了高应变法对动测承载力检测值进行统计的要求;7.补充、修改了声波透射法现场测试和异常数据剔除的要求;8.增加了采用变异系数对检测剖面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进行限定的要求;9.修改了声波透射法多测线、多剖面的空间关联性判据;10.增加了滑动测微计测量桩身应变的方法。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交上海三航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宁波三江检测有限公司

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 徐天平 钟冬波 高文生 陈久照 滕延京 刘艳玲 关立军 王敏权 郑建国 彭立新 蒋荣夫 高永强 赵海生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沈小克 顾国荣 顾宝和 刘金砺 顾晓鲁 刘松玉 束伟农 何玉珊 刘金光 谢昭晖 林奕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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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水平,解释的清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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