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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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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2 主要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2 地震影响
3.3 场地和地基
3.4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
3.5 结构体系
3.6 结构分析
3.7 非结构构件
3.8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3.9 结构材料与施工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3.11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 地
4.2 天然地基和基础
4.3 液化土和软土地基
4.4 桩 基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5.1 一般规定
5.2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4 截面抗震验算
5.5 抗震变形验算
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6.1 一般规定
6.2 计算要点
6. 3 框架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4 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5 框架-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6 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6.7 筒体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要点
7.3 多层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4 多层砌块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5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8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8.1 一般规定
8.2 计算要点
8.3 钢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8.4 钢框架-中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8.5 钢框架-偏心支撑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9 单层工业厂房
9.1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9.2 单层钢结构厂房
9.3 单层砖柱厂房
10 空旷房屋和大跨屋盖建筑
10.1 单层空旷房屋
10.2 大跨屋盖建筑
11 土、木、石结构房屋
11.1 一般规定
11.2 生土房屋
11.3 木结构房屋
11.4 石结构房屋
12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12.1 一般规定
12.2 房屋隔震设计要点
12.3 房屋消能减震设计要点
13 非结构构件
13.1 一般规定
13.2 基本计算要求
13.3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基本抗震措施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14 地下建筑
14.1 一般规定
14.2 计算要点
14.3 抗震构造措施和抗液化措施
附录A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附录B 高强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C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D.1 一般框架梁柱节点
D.2 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
D.3 圆柱框架的梁柱节点
附录E 转换层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
E.1 矩形平面抗震墙结构框支层楼板设计要求
E.2 筒体结构转换层抗震设计要求
附录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F.1 一般规定
F.2 计算要点
F.3 抗震构造措施
附录G 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房屋抗震设计要求
G.1 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框架
G.2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
附录H 多层工业厂房抗震设计要求
H.1 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厂房
H.2 多层钢结构厂房
附录J 单层厂房横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J.1 基本自振周期的调整
J.2 排架柱地震剪力和弯矩的调整系数
附录K 单层厂房纵向抗震验算
K.1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纵向抗震计算的修正刚度法
K.2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柱间支撑地震作用效应及验算
K.3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柱间支撑端节点预埋件的截面抗震验算
K.4 单层砖柱厂房纵向抗震计算的修正刚度法
附录L 隔震设计简化计算和砌体结构隔震措施
L.1 隔震设计的简化计算
L.2 砌体结构的隔震措施
附录M 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
M.1 结构构件抗震性能设计方法
M.2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支座抗震性能设计方法
M.3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抗震计算的楼面谱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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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基本抗震措施


▼ 展开条文说明

13.3.1 建筑结构中,设置连接幕墙、围护墙、隔墙、女儿墙、雨篷、商标、广告牌、顶篷支架、大型储物架等建筑非结构构件的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以承受建筑非结构构件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13.3.2 非承重墙体的材料、选型和布置,应根据烈度、房屋高度、建筑体型、结构层间变形、墙体自身抗侧力性能的利用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非承重墙体宜优先采用轻质墙体材料;采用砌体墙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并应设置拉结筋、水平系梁、圈梁、构造柱等与主体结构可靠拉结。

    2 刚性非承重墙体的布置,应避免使结构形成刚度和强度分布上的突变;当围护墙非对称均匀布置时,应考虑质量和刚度的差异对主体结构抗震不利的影响。

    3 墙体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的拉结,应能适应主体结构不同方向的层间位移;8、9度时应具有满足层间变位的变形能力,与悬挑构件相连接时,尚应具有满足节点转动引起的竖向变形的能力。

    4 外墙板的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延性和适当的转动能力,宜满足在设防地震下主体结构层间变形的要求。

    5 砌体女儿墙在人流出入口和通道处应与主体结构锚固;非出入口无锚固的女儿墙高度,6~8度时不宜超过0.5m,9度时应有锚固。防震缝处女儿墙应留有足够的宽度,缝两侧的自由端应予以加强。

13.3.3 多层砌体结构中,非承重墙体等建筑非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后砌的非承重隔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600mm配置2Φ6拉结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少于500mm;8度和9度时,长度大于5m的后砌隔墙,墙顶尚应与楼板或梁拉结,独立墙肢端部及大门洞边宜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2 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被削弱时,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不宜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墙烟囱或出屋面的烟囱。

    3 不应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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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2 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实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2.5,空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3.5;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3 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8、9度时应全长贯通。

    4 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5 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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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的围护墙和隔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的围护墙宜采用轻质墙板或钢筋混凝土大型墙板,砌体围护墙应采用外贴式并与柱可靠拉结;外侧柱距为12m时应采用轻质墙板或钢筋混凝土大型墙板。

    2 刚性围护墙沿纵向宜均匀对称布置,不宜一侧为外贴式,另一侧为嵌砌式或开敞式;不宜一侧采用砌体墙一侧采用轻质墙板。

    3 不等高厂房的高跨封墙和纵横向厂房交接处的悬墙宜采用轻质墙板,6、7度采用砌体时不应直接砌在低跨屋面上。

    4 砌体围护墙在下列部位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1)梯形屋架端部上弦和柱顶的标高处应各设一道,但屋架端部高度不大于900mm时可合并设置;

        2)应按上密下稀的原则每隔4m左右在窗顶增设一道圈梁,不等高厂房的高低跨封墙和纵墙跨交接处的悬墙,圈梁的竖向间距不应大于3m;

        3)山墙沿屋面应设钢筋混凝土卧梁,并应与屋架端部上弦标高处的圈梁连接。

    5 圈梁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圈梁宜闭合,圈梁截面宽度宜与墙厚相同,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圈梁的纵筋,6~8度时不应少于4Φ12,9度时不应少于4Φ14;

        2)厂房转角处柱顶圈梁在端开间范围内的纵筋,6~8度时不宜少于4Φ14,9度时不宜少于4Φ16,转角两侧各1m范围内的箍筋直径不宜小于Φ8,间距不宜大于100mm;圈梁转角处应增设不少于3根且直径与纵筋相同的水平斜筋;

        3)圈梁应与柱或屋架牢固连接,山墙卧梁应与屋面板拉结;顶部圈梁与柱或屋架连接的锚拉钢筋不宜少于4Φ12,且锚固长度不宜少于35倍钢筋直径,防震缝处圈梁与柱或屋架的拉结宜加强。

    6 墙梁宜采用现浇,当采用预制墙梁时,梁底应与砖墙顶面牢固拉结并应与柱锚拉;厂房转角处相邻的墙梁,应相互可靠连接。

    7 砌体隔墙与柱宜脱开或柔性连接,并应采取措施使墙体稳定,隔墙顶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梁。

    8 砖墙的基础,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预制基础梁应采用现浇接头;当另设条形基础时,在柱基础顶面标高处应设置连续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其配筋不应少于4Φ12。

    9 砌体女儿墙高度不宜大于1m,且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震时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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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 钢结构厂房的围护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的围护墙,应优先采用轻型板材,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宜与柱柔性连接;9度时宜采用轻型板材。

    2 单层厂房的砌体围护墙应贴砌并与柱拉结,尚应采取措施使墙体不妨碍厂房柱列沿纵向的水平位移;8、9度时不应采用嵌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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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各类顶棚的构件与楼板的连接件,应能承受顶棚、悬挂重物和有关机电设施的自重和地震附加作用;其锚固的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13.3.8 悬挑雨篷或一端由柱支承的雨篷,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13.3.9 玻璃幕墙、预制墙板、附属于楼屋面的悬臂构件和大型储物架的抗震构造,应符合相关专门标准的规定。

39 条评论
评论
  • 6

  • 6.3.3的更新应该看混凝土结构通规,上面写错了

  • 2020年的评论

  • 我要看看你们态度什么样子,我来这个学校特别正能量,特别丰富

  • 同学们把笔拿上

  • 还timi

  • 刘祥不要打王者

  • 李雨轩,好好听课

  • 好无聊啊

  • 木开热木上课打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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