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9-07-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6.1 一般规定

6.1.1 以楼栋或者热力站安装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分户热计量应采取用户热分摊的方法确定;在每户安装户用热量表作为热量结算点时,可直接进行分户热计量。
▼ 展开条文说明

6.1.2 应根据建筑类别、室内供暖系统形式、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当地实践经验及供热管理方式,合理地选择计量方法,实施分户热计量。分户热计量可采用楼栋计量用户热分摊的方法,对按户分环的室内供暖系统也可采用户用热量表直接计量的方法。
▼ 展开条文说明

6.1.3 同一个热量结算点计量范围内, 用户热分摊方式应统一, 仪表的种类和型号应一致。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