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光伏发电系统
6.5.1 光伏发电系统宜采用多级汇流、分散逆变、集中并网的方式;分散逆变后宜就地升压,升压后集电线路回路数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5.2 光伏发电系统宜由光伏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就地升压变压器等组成,系统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规定。
6.5.3 当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具有多路MPPT功能的逆变器或具备类似功能的其他设备时,同一个MPPT支路上接入的光伏组件串的电压、方阵朝向、安装倾角、遮光影响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