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应分析站址区域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及其自然互补特性,并应对相关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进行适应性分析。
5.1.2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进行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时,参考气象站应选择站址附近有风能、太阳能资源长期观测记录的气象站。
5.1.3 在收集风能和太阳能资料时,针对风储联合发电站,应收集风能资料;针对光储联合发电站,应收集太阳能资料;针对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应收集风能和太阳能同时段资料,进行互补性分析。
5.1.4 电站建设前期应在现场建立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测量站,测量站宜统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