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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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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 一般规定

6.1.1 制定地下工程防水方案时,应根据工程情况选用合理的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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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有自流排水条件的地下工程,应采用自流排水法。无自流排水条件且防水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可采用渗排水、盲沟排水、盲管排水、塑料排水板排水或机械抽水等排水方法。但应防止由于排水造成水土流失危及地面建筑物及农田水利设施。
通向江、河、湖、海的排水口高程,低于洪(潮)水位时,应采取防倒灌措施。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6.1.3 隧道、坑道工程应采用贴壁式衬砌,对防水防潮要求较高的工程应采用复合式衬砌,也可采用离壁式衬砌或衬套。

40 条评论
评论
  • 承台底需要做防水吗

  • 谢谢

  • 两道防水,在第一道完成后第二道施工前,对第一道是否验收、隐蔽?

  • 好东西

  • 实用

  • 谢谢分享

  • 真不错

  • 有用

  • 谢谢

  • 好东西,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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