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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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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埋设件

5.4 埋设件

5.4.1 结构上的埋设件应采用预埋或预留孔(槽)等。
▼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5.4.2 埋没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或其他防水措施(图5.4.2)。

   
   5.4.3 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宜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

40 条评论
评论
  • 承台底需要做防水吗

  • 谢谢

  • 两道防水,在第一道完成后第二道施工前,对第一道是否验收、隐蔽?

  • 好东西

  • 实用

  • 谢谢分享

  • 真不错

  • 有用

  • 谢谢

  • 好东西,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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