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电气要求
7.3.1 驱动电源功率应与负载功率相匹配。
7.3.2 驱动电源的骚扰特性应符合GB/T 17743的相关规定。
7.3.3 驱动电源在额定输入电压90%~110%范围内和交流输入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大于±5%的条件下的性能不应发生改变。
7.3.4 驱动电源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 17625.1的规定,且在额定电压下其电流总谐波畸变率不应大于表22的规定。
7.3.5 驱动电源交流输入电压的额定频率应为50Hz,且应能在输入频率额定值±3Hz的波动范围内正常工作。
7.3.6 驱动电源功率因数和效率不应小于表23的规定。
7.3.7 驱动电源启动输出电压或电流过冲幅度不应超过额定电压值或电流值的10%。
7.3.8 恒流型驱动电源输出电流的偏差不应超过标称值5%;恒压型驱动电源输出电压的偏差不应超过标称值5%。
7.3.9 驱动电源进行调光时,电源的实测输出电流有效值与设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5%。
7.3.10 驱动电源集成照明控制器功能时,应具备和照明控制系统对接的控制接口。
7.3.11 驱动电源温度系数不应超过±0.1%。
7.3.12 驱动电源的防雷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在室外的驱动电源(含适配的防雷器)在差模4kV、共模6kV的实验条件下,应能满足GB/T 17626.5-2019附录D中b)类的要求;
b) 安装在室内的驱动电源(含适配的防雷器)在差模1kV、共模2kV的实验条件下,应能满足GB/T 17626.5-2019附录D中b)类的要求。
注:b)类是指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不需要操作者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