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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1137-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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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附属设备

6.4  附属设备

6.4.1  本节适用于循环加药水箱、检修平台、烟囱钢架、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6.4.2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主控项目

6.4.3  循环加药水箱安装位置、标高应正确,附属仪器仪表应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纸核查,检查检验资料。

▼ 展开条文说明

 一般项目

6.4.4  烟囱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架基础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1/1000;

   2  钢架安装前应画线标记;

   3  钢架底座与基础应连接牢固,宜用化学锚栓连接;

   4  钢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1000;

   5  钢架各部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且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6  钢架应接地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线锤、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5  检修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高度及面积应符合检修、测试要求;

   2  平台各部件连接应牢固,且与主体连接应可靠;

   3  平台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卷尺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6.4.6  仪器仪表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且应有防护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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