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工程验收
7 工程验收
7.0.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完成后,应及时验收。
7.0.2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验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68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的有关规定执行。
7.0.3 对于局部技术改造的小型水电站,其试生产运行期限可适当缩短,并应简化验收程序。
7 工程验收
7.0.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完成后,应及时验收。
7.0.2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验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68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的有关规定执行。
7.0.3 对于局部技术改造的小型水电站,其试生产运行期限可适当缩短,并应简化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