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现状分析与评价
3 现状分析与评价
3.0.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应收集下列资料:
1 原工程设计、竣工和运行资料;
2 补充的水文、泥沙资料;
3 安全检测和性能测试资料;
4 其他有关资料。
3.0.2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前,应依据安全检测的结果以及运行资料,对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等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分析,作出技术改造必要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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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前,应根据河流规划及最新水文资料,对资源利用条件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必要时对径流、洪水进行复核;
2 可能增加或减少流量和可能提高或降低工作水头的条件;
3 可利用的弃水量;
4 减少水头损失和流量损失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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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前,应依据历年预防性试验记录或当前性能测试结果,对设施或设备作出性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