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复检和放线
2.0.1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就位前,其基础位置和尺寸应按表
2.0.1的规定进行复检。
2.0.2 锅炉安装前,应划定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
2.0.3 锅炉基础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和横向中心线,应互相垂直;
2 相应两立柱定位中心线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mm;
3 各组对称四根立柱定位中心点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5mm。
2.0.1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就位前,其基础位置和尺寸应按表
2.0.1的规定进行复检。
2.0.2 锅炉安装前,应划定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
2.0.3 锅炉基础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和横向中心线,应互相垂直;
2 相应两立柱定位中心线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mm;
3 各组对称四根立柱定位中心点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