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 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和措施
C.5.1 建筑结构的耐久性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设计:
1 经验的方法;
2 半定量的方法;
3 定量控制耐久性失效概率的方法。
C.5.2 对缺乏侵蚀作用或作用效应统计规律的结构或结构构件,宜采取经验方法确定耐久性的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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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 采取经验方法保障的结构构件耐久性宜包括下列技术措施:
1 保障结构构件质量的杀虫、灭菌和干燥等技术措施;
2 避免物理性作用的表面抹灰和涂层等技术措施;
3 避免雨水等冲淋和浸泡的遮挡及排水等技术措施;
4 保障结构构件处于干燥状态的通风和防潮等技术措施;
5 推迟电化学反应的镀膜和防腐涂层等技术措施以及阴极保护等技术措施;
6 作出定期检查规定的技术措施等。
C.5.4 具有一定侵蚀作用和作用效应统计规律的结构构件,可采取半定量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C.5.5 半定量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宜按下列步骤确定环境的侵蚀性:
1 环境等级宜按侵蚀性种类划分;
2 环境等级之内,可按度量侵蚀性强度的指标分成若干个级别。
C.5.6 半定量设计方法的耐久性措施宜按下列方式确定:
1 结构构件抵抗环境影响能力的参数或指标,宜结合环境级别和设计使用年限确定;
2 结构构件抵抗环境影响能力的参数或指标,应考虑施工偏差等不定性的影响;
3 结构构件表面防护层对于构件抵抗环境影响能力的实际作用,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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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7 具有相对完善的侵蚀作用和作用效应相应统计规律的结构构件且具有快速检验方法予以验证时,可采取定量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C.5.8 当充分考虑了环境影响的不定性和结构抵抗环境影响能力的不定性时,定量的设计应使预期出现耐久性极限状态标志的时间不小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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